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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全日班
(24小時)
半日班
(12小時)
夜間看護
(夜間12小時)
由家屬供餐標準
醫院照護 2,800 元起 2,200 元起 2,400 元起

看護自理,無須額外支出看護餐食。

若特殊病房(如隔離病房或其他院內規定)看護無法外出,則須由家屬提供餐食。

居家照護 2,800 元起 2,200 元起 2,400 元起

由家屬提供餐食;或提供膳食餐費1餐100元。

可請看護外出購買被照顧者及看護自己的餐點,也可請看護烹飪餐點給被照顧者及看護自己。

陪診員 每小時 400 元起 不須供餐。
 

說明事項:

  • 依實際需求討論看護價格及費用,以上為一般常規標準。
  • 如有專業復健照護、專業重症照護、需隔離或特殊照顧的情況,看護費用另議。
  • 隔離或法定之傳染疾病及精神科被照顧者需另外收費,視被照顧者病情來加價,且依國家法律來實行。
  • 照護如需要抽痰,家屬與看護雙方需簽署風險同意書。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照護服務員不可做侵入性的行為,須由專業醫護進行。但如當事人或家屬有其需求,看護會配合執行。註:經雙方同意後執行看護不負法律刑責。
  • 被照護者體重超過(男)70公斤(kg)及以上者、(女)65公斤(kg)及以上者,需(全身抱起)或上下床的費用會依照病況評估加價。
  • 病人出院當日是全日班24小時的班,如超過12小時但未滿24小時,則以1天計價。
  • 病人出院當日是半日班12小時的班,如未滿6小時,則以時計價,每小時加200元。
  • 失智症、帕金森氏症、中風、動作很慢的人還有約束的病人,費用會依醫院及社工評估後,再決定收費標準。
  • 被照顧者的病情:輕度、中度、重度之審核是依醫師、社工評估及巴氏量表審核的結果來定論,不是由照顧服務員來判定病情或病況的程度價錢。
其他需求
  • 抽 痰 $200
  • 腸造口 $200
  • 全 抱 $200
  • 復 健 $200
  • 體重(男70kg↑) $200
  • 體重(女65kg↑) $200
  • 隔離期間照護 (請來電洽詢)
※以上皆需醫院醫師或社工評估後來定價收費。
加收標準:輕度200元、中度400元、重度800元。

Q如何申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看護補助請來電洽詢或至網站查看詳細資料
如遇特殊情形,建議您直接電話詢問。
我們提供24小時專線,歡迎來電洽詢

目前各縣市規定:申請人需在看護行為結束日起三個月內,填具申請表並檢具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需檢具的相關文件項目,各縣市多少有差異,建議要申請之前,務必去電各縣市社會局詢問,由專人為您了解。

基本應備文件:

  • 政府辦理市民醫療暨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申請查定表。
  • 診斷證明書正本一份,其應證明住院期間須僱請專人看護並載明入、出院時間;如有入住各類具有加護或隔離性質之病房者,應註明入住期間。
  • 僱請看護服務證明書一份(其應由醫療院所之醫生、護理師或社工員蓋章證明並核單位章)。
  • 看護費用收據正本(其應載明看護日期、時間起迄、收費標準及照顧服務員基本資料)。
  • 照顧服務員身分證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書或領有勞動部核發之單一級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 具領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 無親屬或親屬無法看護之切結書。
  • 如具領人非受補助對象,應檢附受補助人所開立之切結書。
  • 領據:具領人如為機構填寫領據(機構)。具領人如為一般民眾填寫領據(一般民眾)
  • 政府查調戶籍資料申請授權書。
  • 申請人身分證查驗。
  • 因意外事故,如上下班車禍受傷、營造建築、土木工程、機械加工等等的工作受傷及走路、意外受傷需被照護者… 均可申請送件

Q請看護是否有最少服務時數限制?

我們提供多元選擇:長期看護、短期需求、臨時看護皆可安排。
醫院看護、居家看護可為您客製服務時段,保有靈活彈性的安排。

Q居家照護是否包含家屬居家環境整理?

居家照護以被照顧者的食衣住行為主,清理部分只針對被照護者的簡易食衣住行處理,不包含家屬居家環境整潔。

Q服務期間對服務人員不滿意或服務人員有請假的狀況該怎麼辦?

被照顧者或家屬若覺得看護有不適任情形,請馬上電洽,來電說明事件經過並調整該名看護工作事宜或更換看護人員。
如有遇到看護員請假的狀況,我們會安排其他的看護員照常提供你所需的服務,本公司與雇主保有更換服務員之權利。

Q是否能連絡後馬上安排服務?

在接到您的需求後,可以立即為您安排合適的看護人選,最快三小時左右可到場服務
一有需求,請立即來電

Q請看護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1. 照護員是否具有台灣合法身分證、居留證等證件?
  2. 照護員是否具有照服員結業證書、國家單一級技術士證照?
  3. 居家照護員是否有提供良民證(無犯罪紀錄)的證明?
  4. 照護員是否具有相關疾病的照護經驗、復健經驗?
  5. 看護的溝通、互動對談、應變能力,觀察力是否良好? 態度是否積極主動?
  6. 是否願意經常作照顧紀錄(文字/圖片/影片),供家屬了解最新情況或近期改變
  7. 是否具有意願不斷求進步,或讓患者往更好的方向邁進?
  8. 依患者的疾病情況、年齡/體重、是否具傳染病、管路、移位或全抱、是否失智/精神狀態異常、躁動/睡眠紊亂,….等等,以及諸多需要考量的因素來請合適的看護。